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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,由哪个部门核发?

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,由哪个部门核发?

在我国,农药作为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,对于保障农业生产、提高农产品质量、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,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也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,为了规范农药经...

在我国,农药作为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,对于保障农业生产、提高农产品质量、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,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也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,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,我国实行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,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哪个部门核发呢?

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

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是指,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实行许可管理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,限制使用农药主要包括剧毒、高毒、高残留农药以及部分中等毒性农药。

核发部门

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农业农村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厅(局)核发,核发部门如下

1、农业农村部:负责全国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核发和管理。

2、省级农业农村厅(局):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核发和管理。

3、市县级农业农村局: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具体核发工作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核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时,应当依法履行职责,确保许可工作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
申请条件

申请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。

2、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仓储设施。

3、具有合格的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。

4、具有健全的农药经营管理制度。

5、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。

6、符合国家有关农药经营许可的其他条件。

审批流程

申请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,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:

1、提交申请:向核发部门提交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。

2、审查材料:核发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。

3、现场核查:核发部门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经营场所、仓储设施、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。

4、核准许可:核发部门对符合条件者核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。

5、公示公告:核发部门将核发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告。

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厅(局)核发,申请者需满足一定的条件,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,这一制度的实施,有助于规范农药经营行为,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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